寧遠縣舜帝北路街心公園改造項目(EPC)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已由寧遠縣發展和改革局以寧發改審批 91號文件批復,并以寧發改許準字【2019】72 號文件核準建設,建設資金為自籌。招標人為寧遠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南建科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為加快推進項目建設,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建市[2016]93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推進工程總承包發展的若干意見》,本項目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建設,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一體化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寧遠縣舜帝北路街心公園改造項目(EPC)
2.2 建設地點:寧遠縣舜帝北路與舜陽大道交叉路口。
2.3 建設內容與規模:新建一座約335㎡城市驛站1棟和約335㎡歷史文化展廳1棟,改造城市道路工程約7500㎡,綠化工程約7370㎡,硬質鋪裝工程約9050㎡,水景面積約500㎡。總投資約1073萬元。
2.4 資金來源:自籌
2.5 工期要求:總工期3個月;其中設計工期:15天。
2.6 質量要求:設計符合現行有關設計規范和本項目設計要點的要求;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要求,驗收質量為合格工程。
2.7 保修要求:按國務院令2000年第279號及建設部【2000】年80號令要求保修。
2.8 招標范圍:本次采用 EPC模式建設,按照合同完成本項目的建設內容和規模內的地質勘察、修建性詳細規劃、方案設計、施工圖設計、工地現場配合服務,提供合格的設計文件和上級部門驗收批復及施工技術服務與缺陷技術服務、竣工驗收服務工作及采購、施工、竣工驗收等實行全過程服務,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全面負責。
2.9承包方式:設計、采購、施工一體化總承包。
2.10 付款方式:按合同執行。
2.11 標段劃分: 一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且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湖南省外施工企業、設計企業須按照湘建建【2015】190號文件要求辦理省外入湘企業基本情況登記(以“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信息網”查詢或湖南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查詢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記證(在有效期內)省外入湘備案。
3.2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資質要求:
3.2.1設計單位資質要求具有市政工程行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或風景園林專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
3.2.2施工單位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以上(含貳級)資質。
3.2.3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3.3 本次接受聯合體形式投標;
3.3.1聯合體各方應當簽訂附有各方法定代表人簽署并加蓋公章的聯合體協議書,聯合體牽頭人為施工單位;
3.3.2聯合體各方簽訂聯合體協議書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項目中投標,聯合體組成后不得發生變化;
3.3.3聯合體應共同滿足招標公告3.1至3.6要求;
3.3.4盡管委托了聯合體牽頭人,但聯合體各成員在投標、簽約與履行合同中,仍負有連帶的和各自的法律責任,為此,聯合體各成員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都應在合同協議書上簽署并加蓋公章。
3.4施工項目部主要人員:項目施工負責人 1人、項目技術負責人1人,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具有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部門頒發的市政工程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無在建工程;技術負責人具有市政工程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均無在建工程;本項目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的配置采用承諾制,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中承諾在中標后按照湘建建[2015]57號文件規定的數量配備,并在中標通知書中體現,且關鍵崗位人員均無在建工程。
3.5設計項目負責人具有貳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和建筑專業的中級職稱證書。
3.6本次投標的施工主要人員和設計負責人必須是本企業在職職工,投標截止時間前在本單位繳納三個月(2019年9月至2019年11月)以上社會保險,以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查詢清單和明細為準(補繳社保無效),若無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查詢清單和明細,則必須提供個人網頁查詢途徑(網址、賬號、姓名、密碼)。查詢結果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均按廢標處理:①沒按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交納養老保險的;②按提供的養老保險查詢網址和密碼無法查詢的;③查詢結果顯示不是投標單位的。投標單位性質屬事業的,還需提供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原件,否則按廢標處理)。
3.7省外企業關鍵崗位人員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崗位資格證書,其證書應能通過互聯網查詢真偽,省外企業應提供由企業所在地地(市)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無在建工程證明或由企業出具無在建承諾書(如不能提供無在建證明的,則在投標函部分規定處提供其官方查詢網址及結果)。
3.8省內企業關鍵崗位人員在建工程情況和省外企業關鍵崗位人員在湖南省內在建工程情況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監管信息平臺查詢為準。
4.評標辦法
4.1本項目評標采用綜合評估法;
4.2本項目資格審查方式為開標后資格審查。
5.投標保證金
5.1投標保證金的金額為人民幣貳拾萬元整;
5.2交納方式為:見招標文件;
5.3遞交時間: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以到賬時間為準;
5.4投標保證金應以投標人自身名義提交,其名稱應與投標單位的名稱一致,不得以分支機構等其他名義提交。
6.招標文件的獲取及澄清答疑發布
6.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9年12月24日至2019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時間、節假日受理報名)到湖南建科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永州市冷水灘區吳家廟路39號四樓(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旁))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6.2報名時須由法定代表人和項目負責人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以下資料進行報名:
(1)本公告發布后出具的單位介紹信(聯合體投標的由牽頭單位開具,并經所有成員方蓋章),報名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證明和授權委托書;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聯合體投標的均需提供);
(3)企業資質證書副本或可用二維碼查詢的資質證書復印件(聯合體投標的均需提供);
(4)施工項目負責人的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及其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項目技術負責的職稱證及身份證,社會養老保險查詢單或證明;
(5) 設計負責人注冊建筑師證和職稱證、社會養老保險查詢單或證明。
單位介紹信的開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發布日期,不能提交以上全部證件、資料原件的投標申請人,將不予受理其報名。以上所有資料須備原件查驗及備一套加蓋投標單位紅色原始公章的復印件一套裝訂成冊留存招標代理機構。資料齊全發售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套400元,售后不退。
6.3投標人若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在投標截止時間15日前將異議以郵件形式發送至(Email:2078172309@qq.com),招標人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工作日內作答復,招標人對招標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不影響投標文件編制的,應在投標截止時間3日前發布;招標人對招標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影響投標文件編制的,招標人應當順延提交投標截止時間,以確保在投標截止時間15日前發布;修改澄清文件將在永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發布,敬請獲得招標文件的所有投標人關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遺漏招標人概不負責。
7.投標文件的遞交
7.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2020年1月22日9點30分(北京時間);
地點為永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室(河東逸云路1號永州市政務中心三樓);
7.2開標時間:2020年1月22日9點30分(北京時間);
地點為永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室(河東逸云路1號永州市政務中心三樓);
7.3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湖南省招標投標監管網、永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網。
9.行政監督
本次招標項目招標投標監督機構為寧遠縣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監督電話:0746-7225211。
10.聯系方式
招標人:寧遠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聯系人:唐先生
聯系電話:13874385929
地址:寧遠縣商均路
招標代理:湖南建科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何先生
聯系電話:19974643168/0746-8631976
地址:永州市冷水灘區吳家廟路39號四樓(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旁)
附件: 聯合體協議書
牽頭人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員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鑒于上述各成員單位經過友好協商,自愿組成 (聯合體名稱)聯合體,共同參加 (招標人名稱)(以下簡稱招標人) (項目名稱) (以下簡稱本工程)的投標并爭取贏得本工程承包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現就聯合體投標事宜訂立如下協議:
1. (某成員單位名稱)為 (聯合體名稱)牽頭人。
2.在本工程投標階段,聯合體牽頭人合法代表聯合體各成員負責本工程投標文件編制活動,代表聯合體提交和接收相關的資料、信息及指示,并處理與投標和中標有關的一切事務;聯合體中標后,聯合體牽頭人負責合同訂立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組織和協調工作。
3.聯合體將嚴格按照招標文件的各項要求,遞交投標文件,履行合同。
4.聯合體中標后,本聯合體協議是合同的附件,對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有合同約束力。
5.本協議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聯合體未中標或者中標時合同履行完畢后自動失效。
6.本協議書一式 份,聯合體成員和招標人各執一份。
牽頭人名稱: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成員二名稱: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備注:本協議書由委托代理人簽字的,應附法定代表人簽字的授權委托書。